双流体系统 (DFS) 的欧洲通风设备性能认证 (ECP) 计划范围适用于制冷量大于 12 kW 的系统,根据测试限值申报并公布为室外机和换热机组的组合。用于纯冷却、纯加热和可逆双流体系统。
热回收装置包括在该范围内,但热回收功能不在认证之列。
该计划涵盖所有标准生产的 DFS 系统,其标准状态下的制冷和制热能力如下表所示。
表 1:认证设备的测试限制
制冷量 | 连接的室内机组数量 | |||
水平风道式 | 壁挂式 | 壁挂式 | 吊顶式 | |
12 < P < 30 kW (两种模式) | 4 | 4 | / | / |
30 (一种模式) ≤ P < 50kW (两种模式) | 6 | 4 | 6 | 6 |
50 (一种模式) ≤ P < 100 kW (两种模式) | 6 | 4 | 6 | 6 |
有关完整的计划范围和不适用情况,请参见技术认证规则。
只要公司参与了 DFS 系统计划,申请人/参与者在计划范围内通过纸质或电子目录、价目表或软件向最终用户、规范制定者、贸易公司、承包商推广的所有 DFS 户外装置均应通过认证。此项工作根据《技术认证规则》进行,包括模块系列中的所有型号。对于 DFS 计划,适用《认证手册》中规定的全部认证要求。
DFS 计划中的双流体系统可在建筑物中仅用于加热、冷却或加热和冷却。设备可广泛用于住宅和商业应用。
双流体系统是指使用变频器技术控制室外机冷水机组制冷剂量和室内机循环水量的系统。适用于该方案的冷水机系统是空气冷却系统。
室外机和室内机通过换热机组控制器连接。换热机组控制器根据室内机组的需求控制室外机组。
室内机有多种类型,包括
以下性能项目已通过认证: